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注冊商標的續(xù)展-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7 20:52:05考點6:注冊商標的續(xù)展(P492)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xù)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3.注冊商標期滿不再續(xù)展的,自注銷之日起1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键c7:注冊商標的變更、轉讓和許可使用(P492)1.注冊商標的變更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2.注冊商標的轉讓(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近似的商標(聯(lián)合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防御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3)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4)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3.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1)備案①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②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3)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考點8:撤銷注冊商標(P493)1.情形(1)商標注冊人在使用商標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2)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3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2.后果注冊商標被撤銷的,自撤銷之日起1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键c9: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P493)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反向假冒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2.行政處罰(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處以罰款:①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②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2)對5年內實施2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3)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3.侵權賠償數額(1)賠償范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2)賠償數額的確定方法①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②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③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④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300萬元以下的賠償。(3)懲罰性賠償:最高3倍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實際損失 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 許可使用費的合理倍數)確定數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4)舉證責任①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②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3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3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