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清楚想要報考文職,必須要滿足5個條件:政治條件、學歷條件、資格條件、身體條件、年齡條件。今天給大家說一下排在首位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條件”。
政治條件的審核也叫“政審”,政審又審查什么內容呢?
一是嚴格政治條件
《規(guī)定》按照嚴于征兵政治條件的原則,重點從信仰信念、政治立場、主要經(jīng)歷、現(xiàn)實表現(xiàn)、社會關系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細化明確了10種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
●編造或傳播有政治性問題言論;
●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和活動;
●與國(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組織或人員有聯(lián)系,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
●曾受到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等;
●有涉及淫穢、色情、暴力和非法組織標志等文身;
●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黨籍、開除學籍、開除團籍或受到嚴重紀律處分;
●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因危害國家安全受到刑事處罰或為非法組織成員,等等。
二是嚴格程序方法
在工作程序上,《規(guī)定》明確文職人員聘用對象的政治考核,必須按照填表登記、信息核查、走訪調查、綜合結論4個步驟組織實施。
在具體方法上,除了審核證件、查閱檔案、當面核實、發(fā)函調查等傳統(tǒng)手段外,利用公安機關信息網(wǎng)絡系統(tǒng),對文職人員聘用對象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個人身份信息、違法犯罪記錄等進行核查;借助國家有關部門組織資源,對文職人員聘用對象出國(境)情況進行全面審查,確保政治考核范圍和行為領域全覆蓋。
三是嚴格責任追究
《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聘用單位與公安機關的職責分工,統(tǒng)一制發(fā)《軍隊聘用文職人員政治考核表》,要求參與信息核查、走訪調查、綜合結論等環(huán)節(jié)的軍地責任人,必須在政治考核表中簽名,嚴格落實“誰考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
《規(guī)定》還明確,在聘用文職人員政治考核工作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且對于有出國(境)人員的政審更加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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