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4-20 08:08:00 二、訴訟時效的區(qū)別 新的《民法總則》確定了一般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其計算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那么在借條與欠條中也是有所區(qū)別的。 1、如果借條、欠條都約定了還款期限,那么3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均為約定還款期的次日。 2、如果借條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三年的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計算,出借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亦是其向借款人主張還款的方式之一。 3、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的,三年的訴訟時效是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計算。 當然,如果權利人有證據(jù)可以證明其向義務人主張了相關權利,三年訴訟時效是發(fā)生中斷可以重新計算的。筒而言之,對于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欠條的訴訟時效起算時可對權利人的舉證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