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公共科目+醫(yī)學基礎+護理學)復習題及答案三-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16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公共科目+醫(yī)學基礎+護理學)復習題及答案三發(fā)布時間:2017-09-13 23:24:361). 患者,男性,50歲,胃潰瘍病史20年,常于餐后出現中上腹疼痛,口服藥物可緩解。近一年來疼痛不似從前有規(guī)律,且服藥物也難以緩解,伴體重下降5kg。糞便檢查示大便隱血陽性。該患者最可能的診斷是A.胃潰瘍穿孔B.胃十二指腸聯(lián)合潰瘍C.胃潰瘍癌變D.慢性胃炎伴潰瘍E.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癌變是胃潰瘍較少見的并發(fā)癥。少數胃潰瘍可癌變,應加強觀察,特別是中年以上病人,癥狀頑固,疼痛持久,失去原來的規(guī)律性,厭食,消瘦,胃酸缺乏,糞便隱血試驗持續(xù)陽性,經內科積極治療無效,應考慮癌變的可能性。2). 一般病員入院,值班護士接到住院處通知后,應進行的工作是A.準備床單位B.迎接新病員C.填寫入院病歷D.通知醫(yī)生E.通知營養(yǎng)室正確答案:A3). 女病人導尿的操作錯誤的是( )A.能自理者囑其自行清洗外陰B.取仰臥屈膝位,二腿略外展C.用消毒液棉球擦洗外陰及尿道口D.戴無菌手套后鋪洞巾E.第二次消毒順序:大陰唇-小陰唇-尿道口正確答案:E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催款函-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21:39:49催款函(1)催款函的概念賣方在買方收到貨物逾期未及時付款結算時致函,提醒買方付款結賬所用信函。買方常常會出現買方收到貨物后,超過規(guī)定期限尚未將貨款付給賣方的情況。在這種時候,賣方就應致函提醒買方付款結賬。(2)催款函的結構及寫作方法催款函主要應寫如下內容:①催款單位和欠款單位的全稱和賬號,必要時寫上催款單位的地址和電話以及經辦人的姓名等。②雙方交易往來的原因、日期、發(fā)票號碼、欠款金額、拖欠貨款情況等。③處理意見,比如,再確定一個付款期限。催款函力求簡潔,表達清楚催款的主題即可,不必虛禮客套,但注意用詞把握分寸。例文催 款 函百貨商場:貴方于 年 月 日向我廠定購真絲襯衫 件,貨款金額計萬元,發(fā)票編號為 。可能由于貴方業(yè)務過于繁忙,以致忽略承付。故特致函提醒,請即解行結算,我廠銀行賬號 。逾期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千分之二的罰金。如有特殊情況,請即與我廠財務科魏 聯(lián)系,電話: ,郵編: ,地址: 市路 號。特此函達。制衣廠年 月 日⊙裝運通知函(1)裝運通知函的概念及寫作方法在國內貿易中,貨物的提取若是發(fā)貨形式,賣方就應負責裝運,即負責裝車(船),安排裝運日期,把貨物發(fā)到買方指定地點。為避免意外,賣方還要為貨物投保。裝運條件包括裝運方式和運費、保險金的支付。采取何種裝運方式以廈裝運費用、保險金的支付,主要根據交易雙方的協(xié)商而定。如果買方要求賣方將貨物裝運發(fā)送到指定地點,那么,買賣成交后,賣方就應履約,按規(guī)定期限將貨物裝運,并立即用電報、信函等形式通知買方,說明裝運日期、裝運車號,并將提單、發(fā)票、檢驗單、保險單等單據副本寄去,以便買方辦理提貨手續(xù)。例文裝運通知函先生:貴公司第74號訂購函所訂30臺打印機,已于 月 日交付托運,預計一周后到達 市。30臺打印機分三箱包裝,每箱上均標有▲標記。茲隨函附寄下列裝運單據,以便貴公司在貨物抵達時順利提貨:1.我方第 號發(fā)票一份2.第 號貨運提單一份3.第 號裝箱單一份4.第 號保險單一份5.第 號檢驗單一份感謝貴公司對我公司的支持,希繼續(xù)來函詢價、訂購。電腦共場公司年 月 日⊙包裝磋商函(1)包裝磋商函的概念產品包裝可以分為銷售包裝和運輸包裝兩類。在商品交易磋商中,產品包裝,尤其是產品的運輸包裝,也是一項重要的磋商內容。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匯票——追索權-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7 20:38:35考點16:匯票 追索權1.行使追索權的條件(1)實質條件①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②匯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絕承兌;③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④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yè)務活動的。(2)形式條件①在法定期限內提示承兌、提示付款;②在不獲承兌或不獲付款時,在法定期限內作成拒絕證明。2.確定追索對象(被追索人)(1)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均為被追索人。(2)被追索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即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3)持票人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匯票債務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后,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3.確定追索金額(1)首次追索權的追索金額①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②匯票金額從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③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fā)出通知書的費用。(2)再追索權的追索金額①已經清償的全部金額及其利息;②發(fā)出通知書的費用。4.發(fā)出追索通知(1)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匯票債務人發(fā)出書面通知。(2)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發(fā)出追索通知或其前手收到通知未按規(guī)定期限再通知其前手,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沒有按照規(guī)定期限通知的匯票當事人,承擔對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所賠償的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